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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妄想不劳而获累犯五次进宫

作者: 汪程贞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9195 更新时间:2018/9/28 20:35:38

 汪某妄想不劳而获   累犯五次进宫
    近日,盗窃累犯汪某在绩溪法院再次接受审判,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汪某自1989年起因抢劫罪及多次盗窃罪四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3月12日,汪某步行至绩溪县上庄镇某马路下,发现曹某户院门未关,遂进入院内,将大院侧屋里的一辆二轮电动车盗走,后将盗得的电动车藏匿于上庄镇某村。该辆电动车被绩溪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为价值人民币1567元。
    2018年4月4日,汪某步行至绩溪县上庄镇某村路边,发现被害人胡某停放于此的小货车内有包香烟,便拉开未锁的副驾驶侧车门,在副驾驶前储物格发现用红色塑料袋装的22000元人民币,遂将该钱盗走。2018年4月11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汪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被告人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所盗财物部分被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在综合各种量刑情节后,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汪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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