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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今天开始执行房地产政策“新三条”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宣城网 点击数: 9215 更新时间:2017/1/1 14:18:53

    原标题:我市出台房地产政策“新三条”

    据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保障居住型房屋消费,同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立足宣城实际,因城施策,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通知》(宣政办〔2016〕26号),在延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6〕9号)至2017年6月30日的基础上,对其中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概括为房地产政策“新三条”,在宣城房地产业引起了广泛地关注。

    据悉,“新三条”为:一是取消存量房交易契税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仍旧能够享受相关补贴,标准不变,但购买存量房(二手房)不再享受契税补贴。二是恢复三套房公积金贷款限制。对已还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贷款的,仍旧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即首付款比例为20%,执行基准公积金贷款利率,但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予以批准。三是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完成地上建筑主体结构总层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另悉,“新三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陈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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