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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作者: 文章来源:绩溪县纪委监察局 点击数: 9703 更新时间:2016/12/5 11:37:11
今年以来,绩溪县财政局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立足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好责任传导。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及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所长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理清明晰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督查责任和示范责任,层层传导责任。要求摒弃过去考虑工作业务多、教育管理监督少的惯性思维,管住自己、带好队伍。同时,通过作风行风建设常态化巡查,促使主体责任在他们脑海中定格,落实在行动上。
注重教育预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敬畏纪律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摘编》、《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违反作风建设案例通报,组织旁听收看法庭庭审和《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会,常态化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第一形态,筑牢纪律规矩“防火墙”。
严格执纪问责。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加大信访受理、明察暗访力度,快查快结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对无故旷工、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的2名职工进行初查核实,开展廉政约谈、责令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分管科所长进行廉政谈话,释放挺纪在前、执纪必严的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