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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会签座谈会召开

作者: 陈梦茹 文章来源:绩溪视窗 点击数: 8736 更新时间:2021/3/25 17: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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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会签座谈会召开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月22日下午,绩溪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团县委、县妇联共同会签《绩溪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县委政法委领导应邀参会指导。


    县妇联主席叶细美对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给予高度赞赏,并对《办法》的落实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及时推进“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三是强化联络员专业培训,四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促进配套措施落地落实。

    陈绍君检察长就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长效机制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部门应加强对《办法》的学习领会,切实形成贯彻落实《办法》和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共识。二是细化责任、联动协作。各部门应建立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强化沟通、狠抓落实。按照《办法》规定落实好联络人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并将上报工作纳入考核机制,确保绩溪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会上,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叶黎斌简要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未检部门负责人程许琴通报了县检察院近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与会代表就明确通报反馈流程、学校如何严格保密措施、网宣部门对未成年案件宣传工作加强监控、“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内容、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对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问责调查、如何通过更有效的宣传方式让各类报告主体了解情况等专题展开讨论,并就宣传和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信息互通机制作进一步部署。(陈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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