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为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3月4日绩溪县司法局瀛洲司法所、县检察院、县河长办联合举办《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首先在村里人员聚集较多的场地摆开了法律咨询台。“《长江保护法》是国家制定的还是安徽省的?”“给不给在长江里面钓鱼?”在邮局办事和附近的村民围拢过来询问,普法志愿者、司法干警们一一耐心解答。

其次深入主要河道沿岸巡察,向垂钓者发放宣传单,规劝垂钓者遵守规定,主动做渔业资源的保护者;在村庄附近张贴《长江保护法》,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重点对附近的小型售卖市场以及农家乐老板进行普法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不仅告知其什么不能为、为之要负法律责任;而且同时传播环保理念、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知识,耐心细致讲解禁钓的意义,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普法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村民们都一致表示不仅自己严格遵守规定,还会监督非法捕捞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