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下午,绩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旌德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张某玩忽职守案。绩溪县直机关部分干部参加旁听。
现年57岁的张某大专文化,是旌德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人。

法庭上,公诉人指证张某在2012年负责旌德县凫山殿旅游开发公司名义申报凫山名优茶示范基地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补助期间,张某对该公司在上报项目工商注册登记、现场察看未形成书面检查意见和按照规定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对该公司提供的相关票据未严格把关等等,造成100万元补助资金陆续下拨到凫山殿旅游开发公司账户后,50万元用于公司股东个人在广州购房,35万元用于垫付凫山殿寺庙工程款,余款被另作他用。

案发后,100万项目资金已经追回。
法厅上,通过法庭调查,公诉人与被告代理人开展了法庭辩论,合议庭将对该案作出判决。
此次公开审理公务员张某玩忽职守案着实给人们,特别是为公务人员上了一堂深刻法治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