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盗窃不悔改 构成累犯获重罚
屡次盗窃不悔改 构成累犯获重罚
年纪轻轻就想不劳而获,铤而走险多次入室盗窃,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8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被告人肖某多次前往绩溪县临溪镇的几个村庄,通过爬窗、推门等方式入户盗窃现金、黄金戒指等,共计价值人民币8897元。2018年8月28日,被告人肖某在歙县某宾馆被绩溪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89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肖某多次入户盗窃,且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各个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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