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8:30,绩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县公安局一线执法民警3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
通过 “零距离”参加旁听庭审,民警们对刑事诉讼程序、案件定性、证明标准有了新认识,体会到规范办案的程序和环环相扣的证据材料在庭审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深刻认识到庭审对侦查取证工作的高要求,明确了今后取证的重点和方向,促使他们建立新刑事诉讼法要求的证据标准意识,增强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责任感。(汪 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