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强制措施 化解执行难题
巧用强制措施 化解执行难题
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绩溪法院巧用强制措施,转变执行观念,使一拒不拆除违章建筑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997年,柯某购买了投资公司所属一套房屋。2017年11月,柯某在所购房屋外私自违建了4.2平方米的厨房。投资公司两次函告柯某,要求其停止扩建,拆除违建部分,并恢复原状,但柯某一直未自觉拆除违章建筑,投资公司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柯某未征得投资公司同意,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私自破墙违建厨房,对整栋楼造成安全隐患,依法判决柯某拆除违章建筑。判决生效后,柯某未履行义务, 2018年4月,投资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柯某拒不执行。考虑到案件涉及相邻关系,若处理不好容易激发矛盾甚至引发信访事件,执行人员随即另辟蹊径,冻结了柯某的银行卡账户,并告知柯某案件的执行事实,以及如果不在限期内履行义务将会受到人民法院的处罚措施。
鉴于柯某一直对抗执行,执行人员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相关行为进行限制。同时在小区内找到其比较熟悉的亲戚朋友对其进行劝导,若再不及时履行义务法院将强制执行。2018年10月,经传唤其到法院就相关事项进行批评教育后,被执行人柯某主动拆除了相关违建部分,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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