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公安局老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绩溪县公安局老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0月11日上午,绩溪县公安局老干部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还有由党支部书记曹福涛主持,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条例》的各项规定,以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细则。
最后曹福涛书记要求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增强贯彻执行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要提高按照《条例》抓好党支部建设的水平。党支部要增强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建设的自觉性,凡是条例规定的,坚决执行,条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在不断“医愚”和“增智”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质量。三是要保证党支部建设与关工工作并驾齐驱。党支部建设与关工工作不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而是一项工作的不同切入点,要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党支部建设与关工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在关工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胡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