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财政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落实河长制,共护母亲河”。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2018年3月28日,绩溪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宇辉带领局志愿服务队对我县荆州乡石门亭河开展巡河活动,用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

志愿服务队一路走,一路看,对存在的垃圾漂浮物、占用水域、水体污染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向乡政府递交了交办函,督促乡政府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面无杂物、水中无垃圾,改善河道和沟渠面貌,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治理,努力实现“河畅、水清、村净、景美”的生态目标。同时,在巡查过程中,志愿者们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呼吁沿河村民不向河流丢弃生活垃圾,不向河流排放污,自觉保护河流。(绩溪县财政局 余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