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2017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表彰决定,继续保留绩溪县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此项称号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最高荣誉,也是该院连续第四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绩溪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控申检察职能,把控申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始终牢记执法为民宗旨,以“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诚心服务、一个答复满意”为基本要求,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功能,积极推行各项便民措施,给来访群众一个温馨、舒适的环境。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完善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推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健全开门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延伸控申检察职能,通过开展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举报线索初核等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荣誉既是肯定也是激励,绩溪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为载体,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这座检民“连心桥”作用,推动绩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潘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