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创新机制深化“三转”见成效
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以来,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积极主动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夯实根基,“三转”成效明显。呈现出全县纪检干部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新气象,着力维护了全县党员干部“森林”健康。
为深化改革,夯实“三转”根基,该县出台了《关于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成立县委巡察办、两个巡察组,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和委局领导、纪检监察室联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拟立案、初核类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成立了两个乡镇纪律审查工作协作组,实行交叉核查,推动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该县纪委主要领导多次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纪委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县直单位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签订落实“三转”承诺书,形成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三位一体”、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由203个精减到9个,精减率达95.45%,让县纪委监察局从“挡箭牌”、“防火墙”等角色中退出来,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将“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项目化,制定责任考核清单,把清单内容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施工图”,以上率下,把考核结果作为“问责尺”;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一线,压力大,责任重,县纪委积极争取党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关爱干部,凝聚人心。2016年县乡纪委换届以来,已提拔和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0人,消除纪检监察干部“敢监督、多栽刺”影响个人升迁的顾虑,让大家看到有为才有位,充分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创造精神和内在活力。
该县出台了《关于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问责办法》、《绩溪县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等制度,2015年以来,开展各类明查暗访91次,制作2部暗访专题片,189名当事人被严肃处理,22名应承担“一岗双责”责任的领导被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7人;开展重点整治和查处违规处理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虚报冒领项目资金、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等问题,共排查问题线索152件,查结10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组织处理12人,责令辞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1人;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301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运用诫勉谈话、函询、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改正错误;对177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警告、记过、严重警告等轻处分;对46名党员干部给予“双开”、撤职、降级等重处分,竭力维护全县党员干部这片“森林”的健康。(刘云娥 江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