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明委拟表彰绩溪县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县(市)
安徽省文明委拟表彰绩溪县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县(市)
【绩溪视窗讯】今天(6月12日)上午,安徽省文明委发布拟表彰的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拟表彰名单公示名单,其中:绩溪县列入第二届安徽省文明示范县(市) 拟表彰序列(全省14家);同时,绩溪县金沙镇、绩溪县长安镇、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为拟表彰的第四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绩溪县华阳镇凤灵社区、绩溪县华阳镇五龙社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社区拟表彰为第五届安徽省文明社区;绩溪县人民检察院、绩溪县交通运输局、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绩溪县供电公司、绩溪县地方税务局、绩溪县气象局、绩溪县国家税务局为拟表彰的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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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县、城区、村镇)、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城、城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16]3号)、《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文明[2016]5号)要求,在层层申报、认真考核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主要领导同意,形成了拟表彰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名单,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2日—18日
联系电话:0551—62608372,62607709、62607337(传真)
电子信箱:wmbzhc@126.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82室